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 关于我们 | 专业服务 | 新闻中心 | 财税法规 | 客服中心 | 服务报价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税收法规
地方法规

金海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电话:0592-5810581 / 5812396
传真:0592-5812395
邮箱:jhxpx@126.com
联系人:黄老师 张老师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
         B幢10楼(火车站假日商城旁)
邮编:361000


  财税法规
网站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04-27]
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7-08-14]
关于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适用协定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07-08-07]
关于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恢复征税的通知 [2007-08-01]
关于保险企业发生与退保业务相关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2007-08-01]
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2007-07-26]
国务院关于修改《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决定 [2007-07-20]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决定 [2007-06-29]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1/1页 共有8条信息 转到: 




厦门 金海峡税务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92- 5810581┊传真:0592- 5812395┊地址: 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幢10楼(火车站假日商城旁)┊E-amil:jhxp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