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34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申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高级研修项目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216号),在各地各部门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共97期,其中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5期,省级高级研修示范项目6期、工程领域专项6期、省级高级研修普通项目83期。现将省级高级研修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完成研修项目
各承办单位要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计划实施高级研修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不得随意转交第三方组织实施,且须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办班。如有关事项发生变化,请提前书面报送情况说明。
列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的,应在开班1个月前与我厅沟通研修项目实施有关事宜并提交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具体时间、地点、研修对象、学员人数、课程设置、授课专家名单、研修日程安排、食宿安排、经费预算等事项。经人社部审核通过后,由我厅下发开班通知。
列入省级高级研修示范项目的,应在开班1个月前提交开班通知和实施方案,报省人社厅备案后组织举办。
二、切实保证研修质量
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应面向全国招收学员,每期50人左右,研修时间为5天左右。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面向全省招收学员,每期不少于30人,研修时间为4天左右。学员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职称(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企事业单位有关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并应向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承办单位要严密组织实施,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研修,不得借研修之机为企业做广告。为保证研修效果,原则上应线下办班,如遇特殊情况,可有部分学员异地线上参加,线上线下学员总人数不超过规定人数的两倍。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办好高级研修项目。
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高级研修项目经费采取财政资助和单位自筹等多种方式保障,各渠道的经费使用要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财务规定,主要用于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支出,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均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财政资助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每期上限12.75万元,承办单位应在办班结束后1个月内将经费报销材料报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经费资助事宜,11月30日之后办班的不再予以资助。自筹经费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办班结束后按各自经费保障渠道进行结算。
省级高级研修示范项目按每期不超过4.5万元给予经费补助,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经费中列支;工程领域专项按每期不超过4.5万元给予经费补助,从省级人才工作经费中列支;省级高级研修普通项目办班结束后按各自经费保障渠道进行结算。省级高级研修示范项目、工程领域专项在办班结束后1个月内,各承办单位要将开班通知、总结报告、经费结算表、学员名单、学员和工作人员签到表、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专业领域研究成果报告、图文动态信息、补助款票据(附户名、账号、开户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或申报单位审核后,报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对办班前后未按规定要求报备材料、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不予经费补助。
四、加强项目管理和宣传推广
各地人社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人事(教育)部门及各承办单位要发挥高级研修项目示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培养质量,打造项目精品,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项目实施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推荐申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和确定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的重要依据。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培训机构和学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坚持“谁申报、谁监管,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规范组织实施,严禁借研修之机公款旅游、相互宴请或参与与研修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将提请有关单位和部门依纪依法处理,并取消相关单位申报高级研修项目资格。人社部和省人社厅将不定期对高级研修项目举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确保高级研修项目取得实效。
高级研修项目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做法成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推广,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职业能力建设处 林茗 联系电话:0591-87522301
附件: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
2.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测评统计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